【原创】王润身:问题疫苗事件,对受贿、渎职官员同样应从严处理
  • 信息来源: 嘉兴质量协会
  • 日期: 2018-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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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读书心得》

问题疫苗事件,受贿、渎职官员同样应从严处理

十年前的毒奶粉事件,一些负有直接责任的官员没有受到深究,问责被“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有的免职或引咎辞职后在较短时间内重新启用;有受到处分的官员还连连高升,直至副部级的药品安全总负责人。

媒体报道,以前也有因问题疫苗受贿而被判刑的,但刑期都不太长。我认为这种孤立地,而不与受贿性质联系的判决,往往流于轻判。

由于问责不到位,有些官员就无所谓。以致这次问题疫苗事件暴露出来的监管大漏洞也是触目惊心。

在诱惑面前,无论是企业老板或官员,都会有人迷失方向,甚至铤而走险。这种老板至少应让他(她)倾家荡产,在监狱中终其余生;这种官员还有什么脸面坐在位置上?检察部门已介入,令人有了一丝安慰。但愿人民法院对这些受贿官员的量刑,不能只局限于受贿金额,而应考虑由于其受贿造成问题疫苗多年来得不到解决,多多少少家庭受害的事实与情节,从重处罚。

只要“一查到底”,涉案官员必显原形。是什么人批准这些企业垄断了疫苗生产?是什么人对利润高达70-90%的这些不法企业还要大幅减免税收和给予巨额财政补贴,养肥了这些不法奸商?是什么人把九个月前就立案的问题疫苗拖到被举报人揭发?是什么人负责监管疫苗质量安全?是没有发现?还是发现了又捂住了盖子?查清这些事实,依法从严处理,应该不是司法难题。

但“大刑伺候”也不一定能震摄一些失去做人基本良知的官员。十一年前被处于死刑的前国家药监局局长郑莜萸,受贿金额比起现在动辄就收贿数千万甚至几个亿的官员少得多,但仍处于极刑,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判例。而几年以后,有些官员重蹈覆徹,为了私利,不惜牺牲祖国的花朵,孩子的健康。个中原因,不能不令人深思。

这说明在官员使用的机制上还有改进之处。只有扎紧篱笆,狗才无洞可钻。同时要加强官员基本道德教育。若这次问题疫苗的涉事官员,稍有廉耻之心,也早应引咎辞职,等待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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