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王润身:一个行业的产品标准制定权,不能只掌握在个别企业手中
  • 信息来源: 嘉兴质量协会
  • 日期: 2018-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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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核心竞争力,标准水平是很重要的环节。

我国的产品标准水平总体落后于发达国家,也是个不争的事实。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

而要提高标准水平,必须打破绝少数企业垄断了标准制定权的局面。

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充分听取相关企业的意见是正确的,但若因“经费不足”等原因,把绝少数,甚至个别企业作为标准起草的主体,那等于把这个产业质量评价的发言权和市场竞争的主动权交给了这几家企业。

我见过几个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几乎清一色地来自两三家企业与归口研究单位,连根本不懂技术的企业老板也成了标准“主要起草人”,令人啼笑皆非。

所以,有的标准,尤其是行业标准几乎是为一些企业“量身定制”的,明显迁就于这些企业现有的工艺技术水平,而且具有“排他性”,不仅无助于提高质量,对没能参与制定标准的企业也是不公平的。

这个问题在学术界已经讨论了多年了,也有较大程度的共识,但不知为什么实施起来就很难改变。

真的是因为标准制定缺乏经费造成的吗?我看未必,也不便深究。但此种局面不打破,产品质量要赶超发达国家水平一定会多了个障碍,所以必须再提出来,以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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