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Illegal string offset 'article' in /var/www/html/wp-content/themes/jiaxinzhiliang/single-article.php on line 27

Warning: Illegal string offset 'Attribute' in /var/www/html/wp-content/themes/jiaxinzhiliang/single-article.php on line 27

Warning: Illegal string offset 'Attribute_source' in /var/www/html/wp-content/themes/jiaxinzhiliang/single-article.php on line 27
【原创】王润身:把严重损害人身健康的“霾”说成是“气象灾害”的思考
  • 信息来源:
  • 日期: 2016-12-18
  • 浏览量: 1,274 次

    媒体报道,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最近发布《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将“霾”列为“气象灾害”,引起一批专家学者,包括法学界人士强烈质疑,连“新华网”也忍不住转载“法制日报”一篇文章,直指这种做法“或致政府不承担责任”。

 

  而椐媒体来自环保部门本月16日的消息,40个城市发布重污染预警,其中多地PM2.5浓度达300微克/立方米以上,最高达406,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在本月17日公布的实时数据显示,通州的PM2.5浓度达到387,大兴更是高达396,连上海在本月16日早上也突破了200。这些污染数据是一个什么数量级概念?弱弱地说一句,我去国外养病的地方,当地媒体公布的PM2.5浓度是10微克/立方米,有一次监测到了是20,引发媒体强烈关注,要求政府立即采取措施,后来查明是外地焚烧树枝树叶,风括来的烟雾所致。相比之下,空气质量差距恐怕不是一点点。

 

  尽管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还在出面解释“强化全社会防灾意识”等等的“立法意图”,也有一部分专家出来帮助解释。但人们还是感到难以理解,霾的危害早已不是秘密,它包含多种有毒物质,损害人体的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是造成PM2.5浓度超标的重要原因,被称为“冬季杀手”。但正当民众寄希望于市人大常委会加大力度督促政府切实治“霾”,加强对治“霾”进展情况的检查之时,为什么忽然把“霾”说成了“气象灾害”?有点“天灾”的意思,这样造成霾的人为因素从法理上就没有了,如果说不清楚,难怪與论要称其为“依法脱责”了。

 

  退一步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观点是正确的,那么至少应在发布前听听各种不同观点专家的意见,也免得发布后造成这么强烈的争议,造成我们吃瓜群众不知应该相信谁。不可否认,现在一些有权作出重大决策的部门在作出正式决策前,也会召开一些听证会或座谈会“听取专家意见”,但被邀请的专家往往多数都是与有权作出决策部门的观点基本一致的。对此,我绝非臆测,而是有切身体会的。

 

  所以完全实现民主决策需要一个过程,每位人大代表更不能忘记自己肩上的重任。各级地方人大,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党中央提出的“五个发展”,人民群众也有权进行监督,这样才能符合“发展新理念”的要求。

 

原创文章,码字不易,版权归作者所有。欢迎阅读、转发朋友圈。如有媒体拟转载,请联系(0573-82086793)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