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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2016-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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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民,吃了一个肉夹馍,喝了一杯豆浆后,出现呕吐、腹泻,而当地食药监局接到其举报四天才查处,可能导致证据灭失,这位公民遂以当地食药监局“没有及时作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这本来是一起普通的行政诉讼案,但怪事来了:被告西安市食药监局竟根本不当回事。开庭之日,不但该局负责人不按《行政诉讼法》规定出庭应诉,委托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居然拿错了委托手续资料,帶了另外一个案子的材料出庭,牛头不对马嘴,法庭只好休庭。
这件行政诉讼案固然“事情不大”,却充分暴露了一些官员对法律的藐视。正是这种藐视,导致了多多少少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事件发生,而且很少有公民起来“较真”,说“不!”。但这次却偏偏遇到这位公民是一个敢于“较真”的律师,拒绝了法官“调解”的建议,决心把这场官司进行到底,而且引起了媒体的重视和传播,这恐怕是被告西安市食药监局的局长所始料不及的。这个案子无论法院最后如何判决,其象征意义不可低估,也是对那些既不懂法律,又藐视法律的官员们一个有力的警示。
公民敢于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藐视法律者大胆说“不!”,坚持通过法律讨个说法,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如果像“毒跑道”、“毒胶囊”这些质量安全事件中的受害者也能向当地法院依法起诉有关监管部门的行政不作为,或者受害者当地的质量协会、环保协会等等社会团体能对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提起公益性行政诉讼,“有毒产品”猖狂的情况必定会有所遏制。可惜由于法制宣传的缺位,很多人在受害后,还不知道或不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些官办协会更不愿“多管闲事”,或者根本没有这个境界和水平。
正因如此,我们更要向敢于对藐视法律者坚决说“不!”的公民点赞!並希望更多的公民都来关注质量法律,用法律保护自己,靠法律主张正义。唯有全社会都形成了这种意识,才能真正推动质量法治的实现。